学习交流New

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之去向

发布者:李保平 来源: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17 17:37
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之去向
李保平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摘要:  本文在对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阶段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的主要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今后造价定额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水运工程  造价管理  去向
 
一、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的历史沿革
我国水运建设工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直到七十年代初,全国港口的吞吐量尚不足鹿特丹一个港口的能力,水运事业非常落后。解放初期,列强实施对新中国的经济封锁,使我国外贸需求非常小;国力薄弱、水运工程建设处于“肩挑人抬”的原始水平,水运工程建设无法得到发展。七十年代初期,周总理提出“三年改变港口面貌”的指示后,我国的水运建设才开始进入大规模的建设和发展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改革开放、对内经济搞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时期,特别是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的水运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生产性泊位达到35947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1337个,内河通航里程超过12.35万公里;2008年全国新增沿海泊位192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4个,新增吞吐能力4.69亿吨。
随着水运建设事业的发展,水运建设行业造价定额也从无到有,从单项到配套,在水运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放初期,全国进行公私合营改造,私人的营造公司变为国营,基础设施的建设称之为“基本建设”,施工单位称之为“基建单位”,工程造价管理采取“实报实销”和“经常费”制度。
五十年代末,全面学习前苏联,引进了前苏联工程造价管理采用的“定额估价” 模式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称之为“基本建设概预算制度”。水运建设工程开始编制概算、预算时,定额单一、缺少行业自己的配套定额(如:施工船舶***械艘(台)班费用定额等);进入七十年代,随着港口工程建设的发展,施工工艺的进步,1972年至1976年交通部先后颁发了《航务水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运工程概算定额(试行)》,1979年至1980年颁发了《水运工程概算定额》、《水运工程预算定额》、《水运建筑安装工程统一施工定额》,以后又颁发“投资估算指标”和配套使用的全部行业定额,基本形成了水运工程行业造价定额管理体系。1987年颁发的《水运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将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合二而一”,1992年至1998年颁发了《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内河航运建设工程定额》、《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全部配套定额。多年来交通部先后编制并颁布实行了78本定额,涵盖了水运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目前正在使用的定额有七大类、20本。
回顾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的编制,每次编制或修编都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其中,最主要有两次“推倒重来”的编制:一次是1979年执行的《水运工程预算定额》和1980年执行的《水运工程概算定额》;另一次则是1987年执行的《水运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俗称“七九定额”和“八七定额”。 “七九定额” 由交通部组织编制,“八七定额”是水运工程定额站成立后组织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定额编制工作,历时近四年的时间,编制完成。“七九定额” 对水运工程(主要是沿海港口工程)的工程类别范围、分项工程划分、工艺工序选择等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水运工程概算、预算定额体系;而“八七定额”则对不断采用的新项目、新工艺、新材料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提出了概算、预算定额“一本两用”的改革设想并赋以实施,一直沿用到现在。
二、现阶段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的主要作用
工程造价定额是权威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的限额,是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基本依据。工程造价定额反映的是建设项目社会平均劳动消耗,也就是社会平均水平。用定额计算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价格是社会的平均价格而不是个别价格,这种用社会平均水平确定建设工程项目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与我国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多年来为我国的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计划经济模式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以统一定额为基准编制预算来确定建设项目工程价格的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特别是2008年底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ST 271-2008),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水运工程,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的结算均应按本规范执行”。标志着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经开始脱离了定额计价、量价合一、依据社会平均水平确定水运工程价格的计划经济体系,进入了工程主体与施工措施分离、工程价格与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密切相关的时代。
水运工程定额是否仍有存在的必要?是现阶段很多同行争论的焦点之一。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现阶段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仍需保留,但其主要作用不再是确定水运工程建安装工程费用,而主要是用于工程建设前期的投资管理和宏观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决算等全过程。其中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用于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投资决策、投资计划、方案比选、设计优化等。
长期以来,概预算专业人员“套用定额--编制单位估价表--计算水运工程建筑安装费用”的模式已经比较习惯,尽管招标投标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我国水运建设行业信息平台不健全、历史资料不全面、价格指数体系没有形成、执业人员水平不一等原因的制约,对于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投资决策、投资计划、方案比选、设计优化等仍需要专业定额的支持和指导,政府或造价管理部门及时发布相应的定额标准或造价管理文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近期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目前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的编制是以施工图预算为主要使用对象,对建设项目造价宏观管理的需要显得不适应。
水运工程造价定额历来以施工图预算定额为基础,“七九定额”是根据《水运工程预算定额》综合概括为《水运工程概算定额》(1980年颁发);从“八七定额”起,则改革为直接采用预算定额乘系数的方式编制概算。从施工图预算的作用来看,“实行建筑安装包干、进行工程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标底依据”的作用已经不复存在,仅作为“设计单位内部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见历年《编制办法》)。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以施工图预算为主要使用对象形成的造价定额管理模式显然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
2、水运工程造价定额是工艺与工序定额,定额子目划分过细,不利于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原因导致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的工艺与工序划分过细、子目繁多,仅混凝土方型沉箱项目的定额子目多达19项,除沉箱大小外,对预制、出运、贮存、运输、安装的方式和工艺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使用者对号入座,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则没有相应的编制办法,不利于新项目、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3、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的资料来源主要是以施工单位为主,对象单一,水平不高,时间滞后,缺项无法避免。
定额的滞后性是众所周知的,招标投标制度实行后,施工单位为了切身利益往往不会主动提供真实的施工资料。2009年开始执行的《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企业按照自己的实际成本、风险和利润自主编制报价,投标中“不平衡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等现象存在,使得从施工单位获取有价值的定额编制资料就更加困难,即使有也很难正确的按照现行定额子目的内容还原成为定额编制资料,沿用传统方式编制的定额必然会受到质疑,定额缺项、水平不高,时间滞后的矛盾难以解决。
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管理近期发展方向的两点看法:
1、定额管理服务目标前移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主要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组织施工、验收与交工等阶段。其中,定额管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施工图设计以前的阶段,特别是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正确的确定工程价格十分重要。现阶段水运工程造价定额应从这两个阶段入手,归纳、分析、总结多年来已执行定额的成效和不足,使定额子目的按排尽可能概括、定额工艺的选择尽可能标准化、定额水平的确定尽可能符合市场行情。编制定额的资料来源除施工单位外,主要还应通过建设、设计、监理、咨询等渠道,重要项目还要通过现场考察获得,使水运工程造价定额的形式、内容、水平基本满足目前国内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现状的需求。
2、改变传统“定额估价”计算造价的模式
随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逐渐完善,信息平台逐步的建立,通过一定阶段资料的积累,创造条件,完成新的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实现“量价分离”、“工程主体与施工措施分离”的价格计算体系。这里考虑是否可以“以工程主体材料为基础,计算工程造价”的思路。
工程主体材料是由设计确定、通过设计图纸计算的,是完成建设项目所必须的,不会随工况条件、施工工艺、施工工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存在唯一性。以建设项目工程主体材料费为基础,提出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结构的水运建设项目施工措施费和其他费用所占比例,以此作为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方向值得探讨。
以上是本人从事水运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40来年的工作体会与思考,不当之处,诚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