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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对水运工程造价工作的需求及有关问题

发布者:王宪年 来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17 17:36
设计院对水运工程造价工作的需求及有关问题
王宪年(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摘要: 目前设计人员在编制水运工程的估算、概算及预算文件时主要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定额管理部门颁布的编制规定及相应定额,但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设计院对计价、定价体系的需求,结合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中的主要问题对水运工程造价资格及资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水运工程 造价  设计院  需求
 
一、设计院对计价、定价体系的需求
水运工程的项目建设过程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及验收等阶段,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与之对应的工程造价文件分别是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和报价及合同、结算与决算等。其中设计院主要负责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在业主有要求时也参加标底和结算的编制。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包括预可和工可)和初步设计阶段,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的投资估算或概算,必须由设计院编制,而预算、标底和报价、结算与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则是有相应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包括设计院)就可以编制。本文主要讨论必须由设计院编制的投资估算和概算的有关问题。
作为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造价文件,在目前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对项目投资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经审批后就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交通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中明确规定“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以内。如概算超过投资估算,则必须分析原因或修改设计,经修改后仍超过投资估算10%以上时,应重新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经批准后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筹措资金、安排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都应认真执行批准的总概算,不得任意突破”,“如必须突破总概算时,其超过部分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过设计单位修改后,报原概算审查部门审批核准”,由此可以看出投资估算和概算在项目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国内水运行业的设计院关于水运工程的造价文件的编制,一般都是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颁规定和定额进行的。对于水运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文件编制,交通运输部有相应的编制规定及相应定额,目前主要缺少的是内河港口及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对设计院来说,目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行业统一的定额是不可能进行工程造价计算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造价资料在业主和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保密的,除非是设计院进行总承包项目或者是其下属的监理公司参加项目监理,否则设计院一般是接触不到实际的工程合同和结算、决算资料的,而目前由于设计院内部管理等方面原因,即使是设计院参加了监理或总承包工作,相关的工程造价资料也未必能够反馈到设计部门中,再进一步说,就是通过总承包或监理获得的工程造价资料,一般来说并不是在工料***分析基础上的资料,不能进而进行分析统计,只能知道结果,另外由于项目的时间、地域及项目本身的特殊性限制,缺乏完整性,也不可能将这些个例的结果直接在其他项目中使用,施工单位不可能全部交出自己的企业施工定额,设计院还没有合适的渠道和相应的专业人员收集并分析实际的工程造价资料。从长远看,设计院逐步转变为大型工程咨询公司是需要进行直接收集、分析工程造价资料的,但是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体制配合,近期内是不可能做到的,在目前还是需要有政府或者行业来提供定额的。这也是对本次研讨的制定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必要性的肯定回答。
二、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中的主要问题
    1、定额滞后和缺项
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通常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定额(包括费用定额)的滞后和缺项,这是个老问题,大家一直在谈,也一直没有解决,据了解目前设计院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办法是向业主和施工单位了解实际发生的类似工程单价作为指标参考使用,另外是从其他行业或地方定额中查找相关数据套用。由于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单位甚至同一单位内不同造价人员做法都不一样,在审查工程造价文件时对这些指标也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只能被动认可,这样就使得造价文件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可信度降低。
随着国内港口建设的迅速发展,适宜建港的岸线和水陆域资源越来越少,目前建设的大型专业化泊位基本都是通过大量的疏浚以及开山填海以形成需要的水深和陆域,由此带来的情况是:水工专业在工程费用中比重下降,除了大型专业化***械设备费用占较大比重外,疏浚、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费用占了相当比重,一般情况下要超过水工,这样疏浚、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的造价就需要认真考虑了。目前疏浚定额严重滞后,不包括近些年来建造和改造的大型疏浚炸岩船舶(如3500~4500m3/h绞吸式挖泥船、舱容量大于10000 m3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钻爆平台等),也缺少目前工程中大量使用的各种小型疏浚船舶(主要是民营企业的)。沿海港口水工定额中土石方定额不适应于大型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强夯、真空预压等)定额与实际相差太大,其原因一方面是定额滞后,但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市场放开,竞争激烈,其他行业的施工单位进入港口工程的大型土石方和地基处理工程,使得工程造价下降,定额与实际不符。建议定额站努力收集、分析有关资料,提出符合实际的相关定额。否则按现行定额直接计算会误导项目决策,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炸岩和大型土石方工程,由于工程量巨大,单价相差100元(炸岩)或10元(土石方),工程费用就会相差几千万甚至几亿元。同样,一台装卸桥或一艘拖轮往往几千万元,而单价没有可靠的确定方法,实际价格变动也较快,因此费用误差经常较大。相对来说一些小的工程项目辛辛苦苦计算工程量然后套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费用总值还没有这些误差值大,从相对误差的概念看,这使一个大项目中的造价较少的专业或划分较细的小工程的工程费用认真计算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建议定额站在今后修订概算编制规定时,从相对误差的概念出发,“抓大放小”,在初步设计阶段,对一些投资额度相对很小的专业,不要一律规定其费用计算必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其实很多地方由于没有这些专业的概算定额,只有预算定额,实际计算是使用预算定额进行的,由于实际上设计深度没有达到施工图阶段深度,虽然形式上做到了,但结果还是没有太大意义,在概算中出版了很多表格,占了很大篇幅,在总造价中却没有多少比重,实际上在初步设计阶段对这些专业主要是把握住标准和主要工程量就可以了,应当将工程造价编制和审查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对总投资影响较大的方面上。同时,编制定额的重点不能一味放在水工结构方面,要抓住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的主要方面。对于大型土石方、陆上地基处理、钻孔灌注桩等市场竞争充分的专业可以在综合分析其他行业的成熟定额的基础上大胆引进甚至直接使用,将定额站的工作重点和精力放在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定额编制和管理上。
希望定额站对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中的某些费用的计算予以明确或给出范围,如扫海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等等。另外对***项目,特别是以中国施工单位为主进行施工的项目费用如何计算也希望能够给个说法,至少能够说明在使用国内定额工料***消耗量时的取费如何考虑。
2、无法准确计列动态投资
由于要求估算和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设计院对于工程投资的编制总是就高不就低,投资多了将来节省了皆大欢喜,如果算少了要求调整的手续繁杂且责任重大。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无法准确计算动态投资,只能盲目扩大以保证不被突破。
多年来正式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为零,使得工程造价不能直接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让大家不得不采用各种方法(包括各种扩大系数、工程量扩大、选定额就高(价)不就低等等)在一定范围内实际考虑物价上涨以及其它因素,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将工程造价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二部分,对于物价上涨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政策性调整因素等等动态投资均按照确定的方法计算,如果物价、利率、汇率、定额或规范以及征地拆迁等各种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后均按实调整,不受总投资额度限制,这样做虽然使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增加,但是能够分清造价变化的原因,如果有人确实需要弄清楚到底需要多少投资,那么就请他在对动态投资的各种因素进行专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进行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而这已经不是一般设计院能够做到的(理论上谁都可以去分析,但能够分析正确确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否则大家都去做期货了)。
对于大多数港工定额来说,由于其历史原因的因素,定额水平基本偏低(即计算出的费用偏高),这从大量的港工工程招投标结果就可以看出,当然投标价降低也不完全是定额的因素。定额水平偏低固然可以保证相应编制的概算能够作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但是到底高了多少,不同定额水平高低是否在同一范围却说不清楚。作为设计院现在喜欢使用水平较低的定额,实际上是希望能够让它起到一个扩大系数或者说是预备费的作用,这样做的一个前提是在总投资范围内,不同费用的额度可以互相调剂使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特别是工程费用之间的调剂在行业内基本是公认的。这就使得一些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工程费用如工艺设备和港作船舶的费用往往也在总投资中起到了一个额度“缓冲”的作用。
3、误导设计方案比选
设计院编制工程造价文件的用途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按有关规定,经审批的工程造价文件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二是设计院用于不同设计方案之间的比选,这二个用途实质是有区别的。用于方案比选的工程造价应该是比较真实的而不是简单的套用定额,如果是直接使用水平高低不同的定额进行计算,就可能会误导方案比选,将实际上贵的方案作为便宜的拿来推荐了。对这个问题,短期内只能要求设计院多方面收集分析工程造价指标和项目具体情况,力求用接近实际的造价进行方案比选,长远来说,还是需要使定额的水平一致。
三、水运工程造价资格及资质管理的需求
希望尽快确定建立水运工程造价资格及资质的目的,和住建部已经实施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哪些具体区别,有针对性的制订政策,要树立其权威性。
借这个***会,提一下对定额站的几点希望:
对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平时向定额站请示、咨询的有关定额和工程造价的问题,特别是在具体项目评估、审查、审计以及法院或仲裁时提出的有共性的问题加以整理汇总,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网站和刊物公开发布,最好能够附上相关解释和依据。对项目审查和评估时反复遇到的某些问题,如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扩大系数的应用范围等情况作出统一解释。
水运工程造价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对施工条件的依赖,建议定额站在有关施工条件(新材料、新工艺、新船***特别是大型船***)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定额及时更新不容易,但希望能够以参考定额或补充定额的形式及时发布有关资料。
及时收集、发布大型港口装卸设备、港作船舶和大型橡胶护舷的合同价。
希望尽快进行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以上是个人看法,不代表所在单位,更不代表其他设计院,目的是抛砖引玉,提出问题和想法供大家批评指正,以促进水运工程造价工作的发展进步。